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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电大开放教育会计学专业(开放本科)专业介绍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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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和会计理论基础,较高文化素质和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并能够运用于本专业实践。 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的要求: 1.掌握会计学、经济学、统计学、审计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掌握会计核算和会计分析的基本方法,具有处理较复杂的专业问题的能力。 2.熟悉我国的有关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了解国际会计惯例。 3.了解本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知识再生、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科学写作和实际工作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心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二.课程设置 主干课程如下: 第一学期: 英语(1)(2)、宏微观经济学 第二学期: 英语(1)(2)、国民经济核算 第三学期: 高级财务管理、管理学基础 第四学期: 货币银行学、高级财务会计 第五学期: 会计制度设计、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案例研究 第六学期: 审计案例研究 三.教学与管理 (—)教学计划中设置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 (二)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评分标准。 (三)限选课为专业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执行统一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推荐教材,尽可能提供教学服务。 (四)选修课供地方电大在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地方电大亦可根据培养目标及当地的需要自开选修课。自开课程的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由地方电大负责。 (五)课程的实验和平时作业,必须按要求组织完成。其成绩考核按中央电大有关形成性考核的规定执行。 (六)集中实践环节由地方电大组织实施。本专业结合毕业作业安排一次社会实践(3周),使学生能联系社会实际,提高工作能力。毕业作业(5周)需在修完必修课和选修课后进行,重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目可多样化,选题要符合教学要求。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七)不以传统教学班建制组织教学活动。学生可选择学习时间和部分选修课程,以自学和收看电视录像辅导、计算机网络辅导、vbi电视辅导课为主,接受必要的教学辅导。 四.修业年限与毕业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学生修满最低毕业总学分,达到培养目标和要求后,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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