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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教育试点”小学教育专业(专科)专业介绍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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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方向 本专业分文史、理科两个方向。 二、培养对象、目标及规格 1、培养对象:主要是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及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在职小学教师。其中,文史类面向文史类教师;理科类面向理科教师。 2、培养目标:达到高等师范专科小学教育专业学历,提高素质水平。 3、规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教育事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学会用这些观点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高的文化素养;了解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成就;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懂得教育教学规律;具备运用教育理论和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初步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从事小学教师职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正确的审美观。 三、学制与学分 学制二年,按三年业余学习时间安排教学计划。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八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四、课程设置 本专业设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 1、必修课:10门(42学分) 2、限选课:2门(8学分) 3、选修课:文史方向16门(共76学分,任选18学分即可)、理科方向17门(共63学分,选18学分即可) 4、集中实践环节:教育教学调查、教育实习、调查报告(共8学分) 五、教学管理 1、统设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2、限选课为专业必修课程,包括高等数学(1)、基础英语(1)。限选课由中央电大统一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推荐教材。 选修课程供教学班选修。其中,省管课程的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由省电大负责。统服课程中央电大提供教材 3、有平时作业和实践性环节的课程,必须按要求完成。其成绩考核按中央电大有关形成性考核的规定执行。 4、按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的统一要求,统设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平时作业成绩以20%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 5、集中实践环节按中央电大的有关要求,由省电大组织实施。本类专业安排1次教育教学调查(4周),使学生能联系社会实际,提高工作能力。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六、考试与毕业 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6学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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