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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07学年第二学期校本培训学分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1
 

三门县校本培训学分发放登记表关于发放2007学年第二学期校本培训学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加强校本培训学员学分的登记和颁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都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经审核后,每一学年可获得48学分(其中暑期师德集中培训12学分)。上学期校本培训学分已纳入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学分之中,本学期28学分(其中暑期师德集中培训12学分)。

    二、每年9月初,各学校须送交我校培训部下列相关材料,由培训部依据各学校每学年度培训计划,审核、评估学校与教师开展和参加培训情况,认定本培训规范性学时,方予逐一发放校本培训学员相关的学分。高中由台州学院负责。

    1.校本培训情况记录本;

2.校本培训教师培训记录本;

3.校本培训点到册;

    4.校本培训学分发放登记表;

    5.本学年校本培训工作总结;

    6.下学年校本培训工作计划。

三、市、县负责教师教育培训部门将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校校本培训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五月份检查初高中,六月份检查小学幼儿园。各学校校本培训工作应在考核检查前完成(暑期师德培训除外)。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基本合格的学校,应按时整改;考核不合格的学校,须组织教师进行补培训。具体考核要求见《台州市学校校本培训评估指标》。

四、学校送审校本培训的认定材料必须规范、准确、齐全、有效,否则不予确定。

 

 

                      三门县教师进修学校

                      00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三门县校本培训学分发放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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