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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班主任培训组织者”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5
 

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师[2006]174号)和《关于收集班主任培训工作相关信息的通知》(浙师训[2006]29号)文件精神,并受省教育厅师范处委托,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将举办“班主任培训组织者”省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1、各市教师培训机构分管班主任培训工作的人员1人(培训后将全面负责本地区的培训和管理)。
2、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分管班主任培训工作的人员1人(在市级培训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县的培训工作)。
3、参加人员请务必带好本地区班主任培训的计划。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7年3月20日—23日,3月20日下午报到;
2、地点: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浙江教育学院内芳草苑宾馆。
三、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收资料费240元,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回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四、联系方式
杭州市文三路140号,浙江教育学院内,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陈晓萍老师,邮编:310012,电话:0571—88218092。

附件1:“班主任培训组织者”省级培训班课程安排
附件2:“班主任培训组织者”省级培训班回执



二OO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班主任培训 组织者 省级培训
抄送:省教育厅师范处、各市教育局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印 2007年2月27日

 
附件1:“班主任培训组织者”省级培训班课程安排
 
“班主任培训组织者”省级培训班课程安排
时间
内容
主讲(主持)
3月20日下午
报到
 
3月21日上午
教育厅领导讲话
教育厅领导
全国班主任培训的基本模式介绍
王晓岚教授
3月21日下午
全国班主任培训的基本模式介绍
3月22日上午
参观学习及经验交流
嵊州教师进修学校
3月22日下午
参观学习及经验交流
新昌教师进修学校
3月23日上午
方案制定及交流
学员互动
3月23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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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班主任培训组织者”培训班回执
 “班主任培训组织者”培训班回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回执请在3月10日之前寄省师干训中心。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浙江教育学院内师训中心,联系人:陈晓萍,电话:0571-88218092;传真:0571-88218212;电子邮箱:sxzx@zje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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