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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班主任培训者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5
 

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师[2006]174号)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关于下发〈浙江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者培训计划〉的通知》(浙师训[2007]06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班主任培训者各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1、由各市教师培训机构必须选派相关专题的讲课教师2人,培训后将全面负责本地区的相关专题的培训者培训。
    2、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可自行报名参加。
    3、参加人员请务必带好本地区班主任工作相关专题授课计划。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班主任工作专题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德育工作
4月9日—4月11日
(9日下午报到)
浙江教育学院芳草苑宾馆
心理健康教育指导
4月11日—4月13日
(11日下午报到)
浙江教育学院芳草苑宾馆
班级工作管理
4月16日—4月18日
(16日下午报到)
浙江教育学院芳草苑宾馆
班级教育政策法规
4月18日—4月20日
(18日下午报到)
浙江教育学院芳草苑宾馆


    三、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收资料费240元,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回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四、联系方式 杭州市文三路140号,浙江教育学院内,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陈晓萍老师、姚安娣老师。邮编:310012,电话: 0571—88218092。

    附件:“班主任培训者专题培训班”培训班回执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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